各学院:
上半年,根据《海南大学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广大师生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搞好文明修身和学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学生的学习风气明显改善,言行举止得到规范,树立了一批好的典型,先进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学校决定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初进行此次工作的总结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
各学院在本次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学院总结,并进行活动效果评估,要形成书面的总结报告(简要阐明承担的任务、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整改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内容详实,数据准确,3000字左右。上报1份文字材料及电子文稿,可附有相关的辅助材料,如音像资料和图片材料。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一)优良学风班:
1、参评对象:各班级。各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比例推荐优良学风班名单。对于获得优良学风班称号的班级,学校给予颁发荣誉奖状,并奖励两百元人民币。
2、评比办法:详见《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附件1)
(二)先进个人:
1、参评对象:主要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各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名单。对于获得先进个人的学生,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评比办法:详见《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2)
(三)文明宿舍:
1、参评对象:各学生宿舍。各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比例推荐文明宿舍名单。对于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学校颁发荣誉奖状,并奖励五十元人民币。
2、评比办法:详见《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文明宿舍评选办法》。(附件3)
三、其他
(一)各学院要积极完成有关任务,认真做好总结和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确定的比例,各学院汇总上报推荐为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文明宿舍的名单,以及获得推荐班级的优良学风班申报表(附件4)、获得推荐个人的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5)
(二)所有材料(总结报告,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及文明宿舍推荐名单,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先进个人申请表)必须在2012年3月9日前报学生工作处综合科,联系人:郑鹏。
(三)在以上各项评选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院内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方能上报推荐名单。
(四)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先进个人及文明宿舍由学生工作处审批通过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积极营造一种良好的自律与自我教育的整体氛围与风气,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我校“211工程”建设的验收。
附件:
1、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2、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4、2011年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5、2011年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011年文明修身活动和学风建设活动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2011年优良学风班申报表
2011年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