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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03月31日 11:24 xuegong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11年4月3日至5日为清明节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考虑,挖掘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要结合实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切实落实学校各项学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严禁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对于因教学或教育需要组织的外出活动,学院要组织严密,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出行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跟踪服务;必要时,要予以劝阻。

三、对于假期外出的学生,学院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做好登记跟踪,确保往返安全;对于留校的学生,学院要督促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注意宿舍的防火、防盗。

四、清明期间,各种祭扫活动较多,各学院要特别加强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同时,要做好“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宣传引导;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通过用鲜花、植树、网上祭扫等文明健康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

五、夏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各学院要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到无证摊店就餐,避免造成食物中毒;并要注意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六、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假期期间,各学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如实上报,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七、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迅速对外出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并于4月6日早上11点前将未按时回校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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