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大办(2020)14号]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毕业生(简称“双困”毕业生)的帮扶工作,根据《海南大学“双困”毕业生帮扶工作实施办法》(海大办〔2011〕25号),学校将在往年“双困”毕业生资助项目基础上,增设湖北籍学生就业专项补助,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助力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湖北籍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
资助标准:每生1000元。
资助对象:海南大学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学生家庭长居湖北省。
资助名额:以各学院实际核实为准。
2、“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
资助标准:每生800元。
资助对象:海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且存在就业困难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资助名额:以各学院实际核实为准。
二、评选要求
1.湖北籍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和“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不可兼得。
2.申请湖北籍毕业生就业专项补助的学生需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殊困难或一般困难。
3.申请“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学生本人为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审核确属就业困难;②学生本人经学校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殊困难或一般困难。
4.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就业困难学生的情况,按照《海南大学“双困”毕业生帮扶工作实施办法》(海大办〔2011〕25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示的方式确定2020届“双困”毕业生拟资助名单。
5.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的学生或近期因家庭遭遇突发变故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学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院组织拟受资助的毕业生填写附件1(《海南大学2020届“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在表格上做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附件2(《海南大学2020届“双困”毕业生汇总表》),在表格第一页加盖学院公章。
各学院于2020年4月28日前提交《海南大学“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海南大学2020届“双困”毕业生汇总表》(纸质版)至学生工作处108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xsczzgl@hainanu.edu.cn。
附件:
1.海南大学2020届“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
2.海南大学2020届“双困”毕业生汇总表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海南大学2020届“双困”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
附件2:海南大学2020届“双困”毕业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