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工作制度创新,提升学生工作质量与内涵,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学生工作课题研究的资助立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1.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由学校委托人选承担,被委托人须具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以及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经验,具有副处及以上职务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委托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2.定向课题
申报者定向申报课题指南目录中的指定课题;定向课题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以及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
3.自选课题
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指定课题之外,结合工作实际自选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进行申报;自选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
二、申报程序
1.定向课题和自选课题面向全校发布。
2.申请人/委托人应认真、如实填写《海南大学2020年学生工作课题申请书》(附件2)规定的内容。申请书需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七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1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xsc@hainanu.edu.cn。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
3.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学生工作部(处)部(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向全校公示、发布。
三、课题验收
1.课题项目开展采用一项一议的方式,由课题发布方与申报方/委托方协商课题结题成果形式及时间并签订协议。
2.课题成果不惟论文,以工作平台建设(辅导员工作室)、精品项目建设、调研报告、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等为主。
3.委托课题与重点课题结题主要以工作平台、精品项目或工作制度、调研报告等形式结题,建设工作平台或精品项目必须提交项目建设规章、活动记录以及相应成果;工作制度必须具有较强的系统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以工作制度正式发布实施作为结题依据;调研报告必须真实、客观、深入地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可操作、可推广的工作改进方案。重大课题与重点课题结题将视实际情况需要组织结题答辩。
4.一般课题以调研报告、工作制度或实施方案等多种形式结题(任选一种即可),要求所提交的调研报告、工作制度或实施方案对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改进当前学生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
5.课题采取分批结题的方式,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组对照课题申请书及项目协议对课题进行论证与验收,经学生工作部(处)部(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向全校公示拟结题课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结题并发放结题证明。
四、其他要求
1.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或课题研究质量等问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学生工作部(处)将依规向课题负责人追回全部研究经费,三年内不允许再申报思政类课题项目。
2.所有资助课题项目的相关成果归海南大学,课题组/项目组对外发表或向其他单位投稿课题成果,须先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同意,未经批准发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附件1:海南大学2020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海南大学2020年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