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央对港澳、对台工作方针,我校根据中央《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文件,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拟推荐丘卉同学获得一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李凯琳同学获得二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张子晴同学获得三等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公示期为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月7日17:00前向校学生工作处(部)管理科提出。
电 话:66279098;66291070
电子邮箱:xscjyglk@hainu.edu.cn
联 系 人:赵老师 、唐老师、丁老师
联系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5:0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