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1、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22日(星期六)、9月23日(星期日)正常公休,9月24日(星期一,中秋节)放假。2、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调整安排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
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工作,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得有任何松懈。积极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思想引领作用,严格管控措施,防范各类涉及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二、切实做好教育引导,提高安全意识
各学院应在放假之前,组织全体学生观看《大学生安全教育宣传片》,积极开展防火、防盗、出行安全以及防汛防风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宿舍管理力度,预防突发情况
各学院要积极推进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宿舍卫生大扫除,并开展检查评比,要特别提醒学生: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及非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放假期间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力度,排查各种情况。
四、重点加强防溺水教育,杜绝溺水事件发生
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及班主任通过班会、QQ群、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强对学生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确保学生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而导致溺水事件发生。
五、精心策划校园活动,丰富文化生活
各学院要抓住新生入学教育、中秋、国庆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并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文体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而有意义的节假日。
六、强化学生日常管理,维护校园稳定
各学院应在放假之前组织召开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周密布置学生的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学校稳定。全面调查学生内部矛盾纠纷,重点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针对互联网、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进行及时删除、及时报告、积极应对;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给予相应的关怀和帮助,尤其要重点关注学生是否存在异常行为。
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证安全出行
各学院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个人节假日期间离校外出必须向学院报批,并保持通讯畅通;学校与学院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严禁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及时
各学院要继续坚持院领导带班、辅导员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放假期间,实行每天平安报告制度,各学院值班人员要在每天晚上10点钟之前报告当天学生在校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做到“积极防范,合理应对”;另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21日(周五)上午10点前,将中秋节、国庆节值班表电子版报送至综合科。(电子邮箱:hdxsc@hainu.edu.com;电话:0898-66256078)
九、及时反馈返校情况,按时报送信息
各学院应在假期结束第一时间,及时检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各学院要在2018年10月8日上午9点前,将国庆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电子版报送至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邮箱:xscjyglk@hainu.edu.cn;电话:0898-66291070)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