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海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工作,促进精准资助,现将临时困难补助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本学期申报时间:4月11日-4月24日
临时困难补助每学期集中申报一次,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给予学生补助的由学院提出申请,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二、补助对象和申报条件
临时困难补助目的是为了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预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学生本人突患重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医药费用较高,家庭承担困难的;
(2)学生家人突患重病或家庭突遭变故,学生经济来源和学业受到较大影响的;
(3)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但因种种原因未进行困难认定,学生本人缺少基本生活费用,影响学业的。
三、补助标准
临时困难补助旨在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经济困难,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不受影响。结合学校实际,确定资助标准分为两档:
(1)一般困难,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
(2)特别困难,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四、申报程序
临时困难补助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核,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海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说明造成困难的原因及申请理由,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
(1)学院对申报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学生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核实。
(2)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在《海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中做出初审意见后将表格及材料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定补助金额,报学生工作处处务会议审批。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海南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此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海南大学XX学院临时困难补助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此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3)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2018年4月24日前,由学院将通过初审的学生申报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邢静怡,联系电话:66263360,电子邮箱:xsczzgl@hainu.edu.cn。 学生工作处(部)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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