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事处文件《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大人【2017】38号)的要求,经辅导员个人申报,学生工作处(部)按照评审程序将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证件及填写的所有表格在学生工作处104会议室集中统一公开展示;将申报人填报的《评审推荐表》(电子版)在学生工作处网页通知公告栏集中进行公示,公示网址//www.pwnwords.com/STM/xuegong/SHTML_liebiao.asp@bbsid=635.shtml。
展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展示、公示针对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与审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有事实依据,应以书面形式(签署真实姓名,未签署者视为无效)并告知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
联 系 人:林老师 符老师
联系电话:66256078 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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