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大学兼职辅导员选聘办法》〔海大办(2014)4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现将2017年兼职辅导员第二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养良好,作风端正,自觉意识强。
2、热爱学生工作,有较高的责任心与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大局意识和服务精神。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
4、有学生干部或从事学生工作经历,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
5、无违法违纪处分。
三、岗位情况
1、工作地点:学院学工办。工作内容:协助学校、学院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及校园和谐稳定工作。
2、工作时间: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任职期为一年,年度考核合格者由学生工作处颁发《海南大学兼职辅导员任职证书》并可申请岗位续聘。)
3、2017年度招聘人数:80人。岗位津贴:1200元/月(含税)。
四、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2、填写《海南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交由所在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核,并由学院统一于9月15日16: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黄老师、符老师,联系电话:66291070 66279098。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后续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11日兼职辅导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