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2017年“五一”节假期共3天,从4月29日至5月1日。为切实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营造我校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校园的安全稳定是学校建设发展的保障和基础,是开展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前提,也是当前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与校园稳定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落实学校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本院学生的各项安全教育工作。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充分激发辅导员、班主任的责任心,发挥学生骨干力量的积极能动性,提高工作实效。 二、加强管理,从严要求 1.各学院要采取专题会议、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在学生当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把游泳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应用QQ群、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传达安全知识、警示提醒等信息。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交通、治安、消防、诈骗、传销以及其他涉及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做好学生网络安全教育,注意“网贷安全”问题。 2.各学院要结合夏季易发流行病的特点,做好相关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督促学生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学生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餐和旅游等活动,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疾病。同时,因假期时间较短,尽量要求学生不出岛,在校度过假期。教育学生在个人外出时,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防范措施。 3.各学院要在防溺水教育中明确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教育学生不酗酒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不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一些低安全性电器;要在放假前组织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用电情况,提醒学生外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 4.各学院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课外活动的审批制度。原则上各学院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在校内组织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做到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全程参与,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完成。 5.各学院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学生的离返校登记管理。要掌握学生去向,要求学生按时返校;如果发现有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主动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并督促返校,对无正常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规定严肃处理。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迅速对外出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并于5月2日上午11:00前将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部)学生教育管理科邮箱:hdxsc2012@163.com。 三、着重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一”假期前后为毕业生返校高峰期,学院需对已返校的毕业生要加强教育管理,加强毕业生与低年级学生交流,做好文明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对未返校的毕业生,学院要做好信息跟踪工作,多途径教育毕业生注意交通安全、就业求职安全、防范抵制非法传销等,确保离校期间的人身财物安全,并督促按期返校。 四、做好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假期期间各学院要做好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提前报送学生工作处(部)综合科。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原则上不离开学校,保持信息畅通,对于学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掌握,及时上报。
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