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国庆节假期共7天,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其中,10月1-5日为法定节假日并周末连休,10月6日、7日调休。10月8、9日正常上班,其中,10月8日(星期六)安排10月6日(星期四)的教学活动,10月9日(星期日)安排10月7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工作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二、切实做好教育引导,提高安全意识。放假前,各学院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出行以及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如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不参加非法集会与游行,台风天禁止外出等。 三、加强宿舍管理力度,预防突发情况。放假前,学院要走访学生宿舍,积极推进文明卫生宿舍创建工作,特别提醒学生:严禁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及非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件的发生。放假期间,宿舍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力度,排查各种情况。 四、重点加强防溺水教育,杜绝事件发生。通过班会、QQ群、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强对学生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溺水事件发生。 五、精心策划校园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各学院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国庆节日等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贴近实际生活的文体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有意义的节假日。 六、强化学生日常管理,维护校园稳定。放假前,各学院要召开维稳工作会议,周密布置学生的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学校稳定。全面梳理学生中的矛盾纠纷,重点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对互联网、校园网的有害信息及时删除、及时报告、积极应对;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对他们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要给予关怀和帮助,尤其是对行为异常的学生要重点关注。 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证安全出行。节日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个人离校外出必须报批,并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严禁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 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及时。各学院要继续坚持由院领导带班、辅导员24小时值班的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发现特殊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做到积极防范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学院于2016年9月27日(周二)上午10点前将国庆节值班表报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科,电子邮箱14509470@qq.com。电话:0898-66256078。 九、及时反馈返校情况,按时报送信息。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检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各学院于2016年10月8日上午10点前将国庆假期学生返校情况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邮箱hdxsc2012@163.com,电话:0898-66279098。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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