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中秋节假期共3天,从9月15日至17日。其中,9月15日(星期四,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6日(星期五)调休,9月1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安全教育、学生管理的各项要求。在节日之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出行游玩、饮食卫生、防暑抗高温、校园网贷”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走访学生宿舍,进行必要的宿舍安全检查,排查隐患,妥善处理。 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活动管理。节假日期间,严禁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在校内组织的各类学生集体活动,要有相应的安全预案,做到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全程参与,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完成。 三、各学院要重点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应通过班会、QQ群、微博、微信等形式经常性地加强对学生的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坚决避免学生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四、各学院要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要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 五、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时间安排、联系电话等要向学生公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学校,保持通信畅通及信息及时有效的上传下达,确保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若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各学院值班表于9月12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科。 六、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清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清查的情况于9月18日上午10:00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教育管理科邮箱hdxsc2012@163.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