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排,2015年4月2日至4日为清明节放假时间。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以召开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法纪教育,要结合实际,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防火、防盗、防雷、防溺水、防踩踏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学校各项学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外出动向。严禁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原则上不组织、不批准集体外出活动。对于因教学或教育需要组织的外出活动,学院要组织严密,做好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出行活动,要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跟踪服务。
三、切实做好各类安全教育。针对假期外出的学生,学院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做好登记跟踪,确保往返安全;针对参加各种祭扫活动的学生,各学院要特别加强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做好“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宣传引导,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通过用鲜花、植树、网上祭扫等文明健康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针对春季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多发的特点,各学院要提醒学生注意饮食安全,注意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各学院要特别要求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情况复杂的水域、场所游泳。
四、认真加强对心理问题学生的疏导。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群体,走进学生生活,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要特别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困难等重点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化解压力。发现问题要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应与有关专业教师、部门和家长联系,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五、有效开展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要在思想上、生活上切实关心毕业生,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有效地对毕业生进行心理疏导、政策沟通、形势分析,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学院要对毕业生进行动态跟踪,了解掌握学生是在校内学习还是在校外实习或出外找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定期进行更新。
六、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各学院于3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学工系统值班表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处)综合科。假期期间,各学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如实上报,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七、规范做好学生外出返校登记工作。假期结束后,各学院要对外出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并于4月5日早上10点前将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名单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邮箱hdxsc2012@163.com。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