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3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部门,可对海南省行政区划内单位的申报项目予以推荐。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按通知要求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指南方向1.4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8:00至12月30日16:00。
指南方向1.4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3日8:00至4月18日16:00。
二、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提交后请向我厅报送关于推荐申报项目的公函
(指南方向1.4除外),请于2023年1月3日12:00前报送至我厅科技成果与合作处,指南方向1.4的项目请于2023年4月22日12:00前交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合作处。未报公函的,我厅不予推荐。
四、联系人:李武、刘荣霞,电话65313760、65376558。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一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