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琼知运〔2022〕22号
各市、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产业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海南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专利导航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海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导航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导航基地建设要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创新发展需要,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推动建立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创造与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专利布局对产业竞争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为企业投资并购、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等经营活动提供决策咨询,为研发立项评价、辅助研发,以及人才遴选、人才评价等提供决策依据。
二、建设领域
导航基地建设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重点支持生物医药、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深海科技、航天技术等特色优势产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专利密集型产业群,构建起特色化、规范化、实效化的专利导航服务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有效模式。
三、建设任务
导航基地要提高专利导航组织效率,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强化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路径;实施企业专利导航项目,助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指导各类创新主体有效运用专利导航机制,根据导航评议分析结果调整市场布局和经营策略。
(二)开发专利导航数据和工具。结合专利导航应用场景,开发具备公益属性的专利导航数据产品和分析工具,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搭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数据库,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
(三)发挥专利导航决策指引作用。围绕区域内的产业发展、企业研发、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基于专利视角的咨询意见和支撑服务。
(四)加强专利导航宣传培训。面向重点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单位等普及专利导航方法;面向全社会普及专利导航工作理念;面向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专家咨询、帮扶指导等活动。
(五)做好专利导航成果宣传推广。贯彻执行《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定期向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推送专利导航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导航基地在产业创新发展、企业创新研发中的决策参考作用。
四、遴选方式
首批计划认定2-3家导航基地,通过申报遴选的方式确定。
(一)遴选范围
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
鼓励建设主体整合合作单位资源,协作开展导航基地建设。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专业的工作背景。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与承担建设导航基地所覆盖的产业相匹配,承担过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知识产权预警等项目的工作经验。
2.具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具备专利导航项目管理、研究及实施工作经验和专利检索分析方面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3.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服务的产业符合海南省12大重点产业政策,并已形成一定的创新优势或集聚效应,在全省具有引领性和影响力。
4.具有必要的数据资源。具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规定的专利合作条约(PCT)最低文献量专利数据资源及相应的检索工具;具有与专利导航需求密切相关的产业、科技、教育、经济、政策、标准等信息资源。
5.基础保障。具备必要的资金、设备和场地保障。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
(三)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导航基地建设主体应按照要求填写《海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其中,中央部委直属单位、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等单位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直属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其他建设主体,向所在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核实和推荐。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评审认定。申报材料由建设主体单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通过评审、答辩等方式确定导航基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认定。被认定为“海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单位,我局将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备案。
五、组织保障
(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导航基地建设的规范、指导和布局,对全省导航基地建设进行遴选认定。各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引导建设导航基地,完善专利导航工作体系。
(二)导航基地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订包括财务、人才、知识产权、项目、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导航基地要加强开放交流,应用与推广创新方法,促进专利导航服务效能提升。
(三)导航基地应根据本区域(领域)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应按照建设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总结和自评,并于当年12月底前填写《海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工作总结表》(见附件3),经推荐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协助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工作指导和检查。
(四)省知识产权局对导航基地实行动态管理,针对导航项目实施质量、成果应用效果、工作支撑水平、公益服务贡献等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对不符合建设标准、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负面影响较大的,撤销“海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称号。
请各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并指导本辖区(本行业)具备申报条件的建设主体单位进行申报,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推荐工作。纸件申报材料(盖章件,一式三份)于2022年12月9日前邮寄至省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件发送到省知识产权局运用服务处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
3.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工作总结表
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祝斌
联系电话:0898-65880901
电子邮箱:yfc_hnipa@hainan.gov.cn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8号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运用服务处(403办公室)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