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2024年3月18-19日,由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王健副院长带队,学院实验室安全督查组组长莫廷辉、督查员李娟玲、张彩凤、尤燕平、吴凡等分成2个小组同时对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行常规月检工作。
经过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1.实验室内存放纸箱等易燃物品;2.安全门堵塞;3.超净工作台底下堆放大量易燃物品;4.用电插座放在漏水空调底下;5.运行的高温设备旁堆放大量易燃物品;6.易制毒化学品未按照“五双”管理;7.易制爆化学品未进行规范管理。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理,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标准和日期,能当场整改的则立即整改;其他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图:张彩凤,尤燕平;文:李娟玲;校对:莫廷辉;审核: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