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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多功能体育馆暂行管理规定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13 

    为了确保学校多功能体育馆更加高效、安全、规范、有序、整洁运行,特此规定。

    一、多功能体育馆对外开放场所主要为一楼主馆大厅、二楼副馆大厅、南侧一楼大厅、多媒体教室(会议室)等,其他场所仅用于正常教学,暂不对外开放使用。

    二、多功能体育馆主要功能为学校正常体育教学和训练、群众羽毛球、篮球、排球等室内运动和健身活动,以及承办各类室内大型学术报告、讲座、典礼、文艺体育赛事活动等。

    三、租用、使用场地须按程序向体育学院场馆管理中心申请预约,否则不予以安排和禁止私自使用。

    四、各类非正常教学、教育活动原则上不能影响场馆内的正常教学活动。涉及正常教学场所应由学院教务部门协调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对场馆使用过程的安全负责。举办活动由主办方或承办方全程负责。正常教学活动由任课教师全程负责。

    六、进入场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卫生管理等规定,禁止随意触碰开关按钮,造成安全后果的责任自负。

    七、场馆内及门口严禁停放电动车、摩托车、单车等非机动车辆,禁止在馆内给电动车充电。禁止馆内吸烟、随意吐痰、乱扔垃圾,自觉保持场馆的卫生整洁,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八、多功能体育馆正常开馆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晚上14:30-21: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九、本规定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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