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2020级、2022级、2023级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
二、手续办理流程:
步骤1:体育学院网站首页--体测中心栏--免测申请--下载2023年(下半年)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1)。
步骤2:校医院核准提供医学证明,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请到海南大学医院(海甸校区找蒙玉琪、林海华、樊墙或徐玲医生;城西校区医务室找赖建萍医生)开取医学证明。
步骤3:负责测试体育教师在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签字(同时在体测成绩记录表身高栏标明“免测”,后面签名处由本人亲自签名确认)。
步骤4:从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或企业微信号,选择“体测免缓申请”选项填报信息,附件(图片JPG格式)上传:①教师签字后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②医学证明图片。免测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未完成此步骤视体测免缓申请无效。
步骤5: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医学证明(拍照后粘贴一起,申请表在前面),于10月10日(周二)、10月17日(周二)、10月24日(周二)、10月31日(周二)、11月7日(周二)五个时间点递交到体育学院111办公室审核,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步骤6:体育学院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三、免测相关: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其他申请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不能参加该年度评优与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