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续办理流程
步骤1:体育学院网站首页--体测中心栏--免测申请--下载2023年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纸质表);
步骤2:校医院核准提供医学证明,申请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请到海南大学医院(海甸校区找蒙玉琪、林海华、樊墙或徐玲医生;城西校区医务室找赖建萍医生)开取医学证明;
步骤3:负责测试体育教师在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签字(同时在体测成绩记录表标明“免测”并由本人亲自签名确认);
步骤4:从海南大学网上服务大厅或企业微信号,选择“体测免缓申请”选项填报信息(附件上传:教师签字后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医学证明图片),数据维护原因,请在4月23日后开始网上申请,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
步骤5: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和医学证明(粘贴一起,申请表在前面),请于5月30日(周二)或6月6日(周二),递交体育学院111办公室审核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步骤6:体育学院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二、免测相关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其他申请免予执行《标准》的学生不能参加该年度评优与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