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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时间:2013年09月26日 00:12 

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海南大学

二、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7日下午至9日

地点:海甸校区第一运动场

三、参加单位

(一)大学生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队。

(二)教职工组:以学院、各行政机关为单位组队。

四、竞赛分组

(一)大学生组:

1、大学生男子组(简称学男组);

2、大学生女子组(简称学女组)。

(二)教职工组:

1、教职工男子青年组(简称教男青组),39岁以下;

2、教职工男子中年组(简称教男中组),40-54岁;

3、教职工男子老年组(简称教男老组),55岁以上;

4、教职工女子青年组(简称教女青组),35岁以下;

5、教职工女子中年组(简称教女中组),35-49岁;

6、教职工女子老年组(简称教女老组),50岁以上。

(注:年龄组别以2013年12月31日为界划分)五、竞赛项目

(一)大学生组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共十六项】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共十六项】

(二)教职工组

1、男子青年组: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

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九项】

2、男子中年组:100米、400米、1500米、

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八项】

3、男子老年组:50米托球跑(注:使用羽毛球拍和垒球)、800米、

铅球(4公斤)、滚球投准、立定跳远、握力、闭眼单脚站立。【共七项】

4、女子青年组: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1分钟跳绳

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标枪。【共十项】

5、女子中年组:100米、400米、800米、1分钟跳绳、

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标枪。【共九项】

6、女子老年组:50米托球跑(注:使用羽毛球拍和垒球)、400米、握力、

滚球投准、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闭眼单脚站立。【共七项】(三)集体项目:

1、代表队入场式10分(详细见“入场式评分办法”)。

入场人数:各学院师生方阵30人,其中教师不少于10人;机关各单位20人。

2、大学生团体操比赛50分。人数40人(男女不限),比赛时间5分钟。

预赛时间定于2013年10月26日下午三时。预赛录取前8名于运动会开幕式决赛(详细见“团体操比赛文件”)。

3、师生男女4×100米混合接力(参赛人员要求:男女教职工、男女大学生各1名)。接力比赛棒次顺序:女—男—女—男

(四)教职工组以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成绩设定校运会纪录。

六、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须报团长1名(各单位领导),领队1名(工会主席),教练员2-3名。

(二)大学生组

1、各代表团可报男、女运动员各不多于30名。

2、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三)教职工组

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

(四)集体项目,每个代表团限报1队。

(五)一经报名确认,不得更改姓名和比赛项目。

(六)各代表团自备运动员号码布。

1、号码布规格:白布红字,长30厘米,宽23厘米。

2、新申请参赛的代表团另排序号及号码。

3、比赛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许参赛。

4、各参赛单位号码布编码安排如下(表格):

(七)比赛网上报名

1、本次运动会由各单位网上报名,密码由体育部提供,报名网址见体育部网站(http://www.hainu.edu.cn/tiyu/)中“比赛通知”栏---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报名网址。

2、网上报名须知

(1)凭体育部提供的代表队名称和密码登陆报名。

(2)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代表团的团长、领队以及教练员的所有信息,方便及时联系和沟通。

(3)【运动员报名】在功能选择区,先填写运动员基本信息:运动员姓名、比赛号(注意不得填写注册号码)、选择性别、组别即可。田径特招生必须在姓名后加 “ * ” 注明标示。

(4)【运动员报项】在运动员报项菜单下,先在右边下栏中选择某位未报名运动员,然后在项目后面打勾即可。

(5)接力项目报名注意,必须有运动员报名该项目,(例如大学生男子组,选定或添加某位运动员,在4×100米接力项目栏中打勾,表示该男子代表队已经报名参加大学生男子组4×100接力项目了。)

(6)在线报名,资料自动在服务器上保存。

(7)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0日;咨询联系:13976398148 罗海蛟

七、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学生;教职工(含2013年9月以前人事处备案的外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等。体育部教师(含城西、儋州校区)不参加比赛。

(二)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全体参赛人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保险证明者不予参赛。在比赛期间因身体原因发生意外,主办单位概不负法律责任。

(三)教职工高年龄队员可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项目。

(四)教工组各参赛单位必须有1至2名单位领导(副处级及以上)报名参赛,否则分别从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的总分中各扣除9分。

八、资格审查

(一)大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如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异议者,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予受理。

(三)如赛前发现并查实违反第七条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不得补报和更换运动员。如赛中或赛后发现并查实违反第七条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及比赛名次并追回奖品,同时扣除该代表队团体总分10分,并通报全校。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径赛100米和200米项目,先进行预赛,按成绩取前八名进行决赛;其他项目均采用预决赛同时进行,按成绩录取名次。参加人数较少的项目可同组别同项目合并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三)各项比赛均提前20分钟进行检录;学生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教职工须带身份证复印件准时到赛前控制中心参加检录。不准时参加检录的运动员一律不给予入场参加比赛。

(四)田赛项目超过25人举行及格赛。及格赛标准由田赛裁判长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五)所有比赛项目,无论参赛队员多少,均进行比赛。

十、录取名次及计分方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依次按9、7、6、5、4、3,2,1计分。,不足录取人数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如名次并列,得分依次平均计,轮空下一名次。

(二)有田径特招运动员参加的个人比赛项目,如获得前二名,保持其名次不变,如未取得前二名,则不计名次不计分。

(三)有田径特招运动员参加的个人比赛项目,普通运动员按成绩重新录取前八名。

(四)集体项目取前八名,按双倍计分,依次按18、14、12、10、8、6、4、2计分。

(五)破校纪录以上者加倍计分,如同一个比赛项目中有多人次破校记录均按加倍计分。如同一个比赛项目中(田赛的远度以轮次论,高度以赛次论;径赛以赛次论),一个人多次破纪录只按一次加分。

(六)入场式得分数分别计入大学生组和教职工组的男女团体总分中。

(七)大学生团体操比赛分数计入大学生组男女团体总分中。

(八)师生男女4×100米混合接力录取前八名依次按18、14、12、10、8、6、4、2计入大学生组和教职工组的男女团体总分中。无学生的代表团,允许从本校其他学院借用学生参加此项目,学生运动员不能重复参加该项目比赛。

(九)团体总分名次:以总分多者列前。如相等,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次按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十)凡参加教职工老年组比赛者,均发给纪念品。

十一、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1、大学生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奖励前八名。

2、教职工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奖励前八名。

3、大学生团体操比赛奖励前八名。

4、评选八个(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个人奖

1、单项奖:奖励前八名。

2、打破校纪录者,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元。

3、会徽设计奖,颁发证书和奖金200元。

4、评选优秀运动员20名(大学生10名,教职工10名)。

5、评选优秀裁判员10名。

6、评选优秀组织工作者10名。

十二、扣分与加分方法

(一)比赛无故弃权者,扣除该代表团男子(或女子)团体总分2分。

(二)大会广播宣告、赛后控制中心文字公告后。未到领奖场地领奖的运动员,扣除该代表团男子(或女子)团体总分1分,同时扣发获奖所得奖牌和证书,各代表团可派人代领。

十三、经费

(一)各代表团经费自理。

(二)各代表团医疗费用自理。

(三)裁判员、工作人员补助由大会负责。

十四、裁判员

本次运动会所有裁判员由校体育部选聘。

十五、有关事项

1、各代表团自备团旗一面。可按3×2米定做,颜色不限。各代表团引导牌由大会统一制作。各代表团会徽统一用写真或喷绘制作,不再使用木架等辅助工具,由四名人员手持入场。

2、运动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观众不得进入赛场;运动员暂无比赛任务亦不得进入赛场,运动员比赛结束立即退出运动场。

3、青年志愿服务队由大会统一安排工作。

4、大会仪仗队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

5、大会竞赛编程、竞赛组织、场地器材准备工作由体育部负责。

6、大会保卫工作由校保卫处负责。

7、大会后勤工作由校后勤集团负责。

8、大会医务工作由校职工医院负责。

9、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评选由体育部负责。

10、优秀组织工作者、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由体育道德评选组负责。

11、开幕式日期11月7日,时间为下午2:30,全体运动员、裁判员参加。

12、裁判员实习:由体育部负责。

13、大会向全校教职工、学生征集本届运动会会徽。于10月25日前上交体育部或学生会体育部。

14、各代表团大本营由大会组委会安排,各代表团各自负责管辖区内的秩序和卫生。

15、严禁在赛场内及周围乱张贴、随意悬挂商业广告,各代表团代理的广告只限于指定的大本营内。除赞助大会的企业外,禁止其他企业在运动场内及周围随意摆摊设点,张贴悬挂广告。

16、未尽事宜另文通知。

17、本规程解释权属校体育部。

附件:

1、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名单

2、大学生团体操比赛报名表

3、大学生团体操比赛规则-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

4、入场式评分办法-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

5、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名单

//www.pwnwords.com大学生团体操比赛报名表

//www.pwnwords.com大学生团体操比赛规则-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

//www.pwnwords.com入场式评分办法-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

//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第41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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