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校普教本科三、四年级学生;专科二、三年级学生;专升本二年级学生。
二、测试办法
(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卡须贴本人近期彩色相片、盖有学院或学院学工办公章,公章须盖在相片上,盖章要清晰,边沿不能模糊,不能滑印,否则测试老师有权拒绝该学生参加《标准》测试。
(二)学生须持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验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逾期不予补测。可参加多次测试,取最优成绩,登记盖章生效,成绩一经记录不得涂改。各测试项目的成绩将由体育部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三)禁止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学生有义务配合教师的调查取证工作,舞弊者将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三、测试地点:第一田径场项目测试点。
四、测试时间
《标准》测试时间为2006年3月17日至6月16日;毕业班学生要求在5月5日前,非毕业班学生在6月16日前测试完毕将达标卡由班体育委员收齐交到体育部教务办公室。测试时间如下:
测验时间 |
男 |
女 |
周四上午6:30-7:30 |
|
800米 |
周五上午6:30-7:30 |
10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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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下午5:10-6:10 |
立定跳远 |
立定跳远 |
|
坐位体前屈 |
仰卧起坐 |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海南大学体育部。
咨询电话:66279234
地址:体育部教务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