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晚上8:00,体育学院首届督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院贵宾室召开。副院长梁丽凤、体育学院督导委员会所有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梁丽凤副院长首先向六位教授对学院督导工作的支持表示了由衷的感谢,传达了学校关于《海南大学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针对通知“要求二级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落实学院督导或同行评价、教师自评、领导干部听课等制度”,对标海南大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办法,对构建体育学院教学管理与评价体系,建立教学质量"管"与"评"兼顾,教学督导"督"与"导"结合的督导队伍以及本学年的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做了部署。
督导委员会在罗远标组长的带领下,参考海南大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委员们根据体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集思广益,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商讨和修订,分别制定了《海南大学体育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海南大学体育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和《海南大学体育学院实践课堂教学质量测评表(试行)》。
接下来,督导委员会将依据学院的督导工作条例与教学质量实施办法有序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