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招生细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通过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海南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仪表工程领域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报考类别和学习年限
仪器仪表工程领域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我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30%。
我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计划及导师
(一)招生计划:7人
(二)招生方式:普通招考
(三)招生导师:曾潮元、郭志强、刘 军、苗政培、任 佳、沈义俊、
王志同、肖娟秀、 薛北辰、 杨金霖、 袁禹亮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为往届生的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英语水平要求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纸考550分/网考80分以上。
2.雅思(IELTS)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3.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
4.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对于科研能力突出并于近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的限制,满足下面条件中至少一条: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采用英语语言在EI/SCI期刊上至少发表或者录用1篇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的能力;
(2)申请人获得省部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有个人证书);
(3)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申请人第二)身份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1项;
(4)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骨干人员(6年或以上工作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人员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大工程、高新工程、重点 型号研制等。
(三)申请材料
符合《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考生在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考生若无导师接收,则视为初审不通过。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五、综合考核
2024年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均采取线下(现场)方式进行。
(一)考核环节和考核方式
1.初试
(1)报到和资格审查安排
考生在初试前按学院指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清单详见《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报名须知》(线上审核电子版,线下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社科楼C栋802室
(2)笔试
考试科目为1219综合考试(含专业英语+数理统计+电子信息综合),考试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最低分为30分,30分以上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招生计划数200%的考生进入复试。
考试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5:00-18:00
地点:5-301
(3)参加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和导师确认的考生可参加笔试。
2.复试
(1)时间:2024年5月25日
(2)地点:5-302(面试地点)、5-303(等候室)
(3)参加人员:参加笔试符合笔试要求的人员可进入面试。
(4)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复试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综合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专业英语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其中专业能力采用PPT汇报的形式,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能力、学术素养。考生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后15天内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PDF版)发送至hkgjwb@hainanu.edu.cn,材料命名为“报名号+姓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六.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于复试结束3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成绩及排名。
1.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在符合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中,如有多人报考同一导师,将根据导师招生指标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人员。
2.根据考生报考导师志愿,所报考导师当年没有招生名额或招生名额已满的考生不予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的录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招生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施。
七、监督机制
1.成立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含本学院各学位点负责人、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设工作秘书1名。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3.若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若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八、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0307。
九、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海南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导师审核已通过的考生请加入QQ群609499267,进群后请备注本人姓名和导师姓名,无关人员不要进群。
海南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