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2012年暑假期间,为进一步做好对同学们的服务工作,同时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有序,现就暑假留校学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批准留校学生的原则
学院根据学生在校学习及表现情况严格审批,对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予以考虑。未经审批的同学不允许留校,请自行安排住宿。
1、申请留校复习考研者或参加科技竞赛者;
2、家庭所在地距学校距离远且经济困难、交通不便者;
3、特困学生已落实暑假勤工助学工作者。
二、审批程序和要求
1、申请人填写留校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要求理由充分,承诺自觉遵守各项规定等。
2、经过学院审批;
3、学院批准留校学生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一)汇总后上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备案,并网上公告;
三、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学院为了要加强对留校学生放假前的教育和留校期间管理工作,36个班级每班级确定1名学生负责人,学院安排两名学生助理值班,班级负责人把每天学生情况上报给值班学生。
1、暑假期间学工办安排辅导员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值班期间本院留校学生事宜,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2、暑假期间如有学生中途返校需安排住宿,应及时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3、暑期留校学生留校期间若违反校纪校规,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一:电工程学院2012年审批留校名单
附件二:机电工程学院暑假学工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