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机电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报考类别和学习年限
我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所有取得拟录取资格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我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20%。
我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计划及导师
1.招生计划:6人。
2.招生方式:普通招考。
3.招生导师:以《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表(第二批次)》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英语水平要求
原则上,普通招考的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纸考550分/网考80分以上。
2.雅思(IELTS)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3.大学英语四级(CET4)或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
4.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研究生第二)采用英语语言在SCI/EI期刊上至少发表或者录用1篇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的能力。
注:托福及雅思考试之成绩两年内有效。
(三)申请材料
符合《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研究生服务与管理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考生报考后需经报考导师同意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考生若无导师接收,则视为初审不通过。每位导师最多可筛选3名候选申请人。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普通招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五、综合考核方案
2024年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采取线下(现场)的形式,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
(一)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1.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3日9:30-11:00
2.考生现场确认地点:海南大学研发楼411室
3.现场确认具体要求:按照《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报名须知》要求,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考核环节和考核方式
1.初试(笔试)
(1)时间:2024年6月3日15:00-17:00。
(2)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按照《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具体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面试)
(1)时间:2024年6月4日14:00开始。
(2)地点:海南大学研发楼413室。
(3)内容: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
①综合能力考查
综合能力考查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专业英语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
考生个人陈述(PPT报告)时间约15分钟(包含英语个人简介),综合考核小组进行提问交流时间约15分钟。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以及未来研究计划等。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学院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六、拟录取工作
1.本次招生为择优招生,面试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报考的导师招生指标已经录满,其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3.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报考导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查,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4.招生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后10天内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PDF版)发送至992783@hainanu.edu.cn。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施。
七、监督机制
1.成立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事宜。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
3.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若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8227。
八、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海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