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海南大学水产学科主要以热带水生经济生物特别是热带海洋经济生物为研究对象,以“热带、海洋、生态和产学研结合”为办学特色,努力为我国热带水生经济生物的研究、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创新性科技成果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本学科发展与海南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与海南大学“热带、海洋、特区”的办学特色高度吻合,经过2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在各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基础:①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团结和谐的学术队伍;②建立了包括“国家级海洋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海南省重点学科和海南省热带水生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在内的较好的教学科研平台;③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年均科研经费600万元以上;④形成了4个稳定的方向,各方向均有国家级课题,带头人有较高学术水平;⑤具有良好的仪器设备(设备总值1872.7万)和图书资料,学术交流活跃,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好评。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扎实的水产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水产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生产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水产学学科高层次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提高思想修养,诚实正直,乐于奉献,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二)具有勤奋严谨和谦虚谨慎的学风,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艰苦奋斗,刻苦钻研,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攀登水产学科科技高峰。
(三)系统掌握水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科研方法和生产技术。了解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科技现状、动态和研究前沿,把握正确的研究方向,敢于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理论,紧密结合生产实践,努力促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四)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备较好的听、说、读、写等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五)坚持体育锻炼,提高美学修养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做到全面发展。
三、研究方向
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具有鲜明的热带特色、海洋特色、高效益特色,并能紧密结合生产中的难点和热点课题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主要研究方向有:
1.热带水产养殖动物繁殖与生殖调控研究
以热带海洋名贵水产养殖生物──鱼、虾、贝、藻等为主要对象,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等新方法,研究人工繁殖和苗种培育技术及其紧密相关的繁育生物学等应用基础课题,形成有鲜明热带特色的能为解决水产养殖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学科研究方向。
2.热带水产动物健康养殖及其病害控制研究
以热带名贵海水养殖生物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免疫学和分子生物学等方法研究其疾病发生机理、疾病控制技术及其他相关的基础与应用问题,努力建立热带水产健康养殖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3.热带水产养殖生物遗传育种
以热带名贵海水养殖生物为主要研究对象,以选择育种、杂交育种、染色体技术、分子标记辅助育种和转基因技术等为主要手段,开展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鱼、虾、贝等养殖动物的种质评价和遗传改良等研究。
4.热带水产种质资源评价及利用
以热带水产养殖生物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其种质资源调查、分析种质资源的经济性状和遗传多样性,建立评价种质质量的技术标准,为保护和利用热带水产养殖生物资源奠定基础。
四、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累计在学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三学期开始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确定论文研究内容并完成开题报告;第四学期和第五学期主要开展学位论文的各项研究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初稿;第六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所有研究工作,撰写并提交学位论文,完成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发表论文、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研究生处批准可提前毕业。
五、课程设置与考核
硕士研究生修读课程实行学分制。研究生在学期间修读的总学分为26~30学分(含社会实践1学分,但不包括学术活动、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等必修环节)。其中学位课18学分。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学位课的考核方式为考试,非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考试课程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课程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学位课程70分及格,补考不超过1门;非学位课程60分为及格,补考不超过2门。学科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对硕士生的学习和科学研究情况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其中优秀者不超过20%。凡补考未通过,或超过补考门数,或者所修课程合格但科研能力极差,中期考核不通过者,不能继续学习,而应退学作肄业处理。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的学生还必须根据导师的要求补修相应的本科专业课程,并报研究生处备案。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成绩档案,注明“本科”字样,不计入总学分。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坚持政治思想与业务能力并重的教书育人原则,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相结合、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研究生加强基础,瞄准前沿;强化能力,注重质量;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在保证基本要求前提下,具体培养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提高硕士生整体素质。
七、培养环节
应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个人才能和特长,加强硕士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研究生应根据本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及其本人的兴趣与特点,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在学三年的个人学习和科研计划。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核后报学院和研究生处备案(研究生本人、导师、学院和学校研究生处各存一份),导师和学院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文献综述和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期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第四学期初以前由学院组织进行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并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评价和具体的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中期考核具体工作参照《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进行。
3.实践教学
具体参照《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暂行规定》、《海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暂行规定》执行。
实践教学包括学术活动、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安排在第2-3学期完成。其中,教学实践主要包括:指导本科生实验、生产实习,辅导毕业论文,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辅导答疑等。社会实践是指参加本专业的生产活动,接触生产实践,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专业技能,培养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问题的能力,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要求2周以上,1学分。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由导师和专业组(系)安排,并确定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结束时,要求分别写出教学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报告,经指导教师作出考核评语,评定成绩。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方可得社会实践的学分。
八、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和基础理论和技能学习、创新能力的综合反映。学位论文的质量是检验硕士生达到学位水平的主要指标。因此,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认真地完成。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一般要求从第三学期开始准备,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研究,在第三学期中期前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论文选题、科研调查、研究材料、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综合分析、论文撰写等工作的进度计划。硕士生在规定时间向专业组(系)提交经导师审查的学位论文开题的文献综述与选题,并在第三学期中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开题评审小组审核后,送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学院存底并报校研究生处备案。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开始时(9月中旬)进行,由本学科专业组织专家小组对研究生论文研究的工作态度、论文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全方位考察,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问题较多者或不符合要求者,提出整改意。研究生应在第六学期第8周前完成论文,论文按要求提交评审,评审合格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须在第15周前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的按结业处理,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毕业的,须提前半年提出申请,经校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推迟一年与下一届硕士生一起完成论文评审与答辩。
本专业硕士生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按学校规定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发表学术论文,方可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经答辩合格,才能毕业和取得学位。
(二)学位论文成绩评定
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多次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仍达不到要求的,导师可不予推荐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但未获通过者,可以在下一年再次申请答辩一次,仍不能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论文完成后需由学校或学院统一提交3位专家进行评审,论文评审通过后按照《海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成立答辩委员会并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做到公正、公开,严格要求。学位论文的成绩按百份制评定。
附件一、水产学科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