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生命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通过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海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学术博士学位点的考生。
二、报考类别和学习年限
生物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我院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20%。
我院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计划及导师
1.招生计划:44人。
2.招生方式: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3.招生导师:以《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为准。
四、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为往届生的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纸考550分/网考80分以上。
(2)雅思(IELTS)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5分。
(3)普通招考考生要求大学英语四级(CET4) 或六级(CET6)425分及以上;硕博连读考生要求六级(CET6)425 分及以上。
(4)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第一作者采用英语语言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具备熟练使用英语的能力。
(6)对于科研能力突出并于近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考生,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的限制。包括:申请人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8,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5,省部级三等奖排名前3);申请人参与国家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以署名为准);拥有国家新药证书(以署名为准);申请人作为第一发明人,有1项已转化的国家发明专利(以证书为准)。同时,应具有可以表征其语言水平的经历或证明,如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用英文作报告1次以上。
3.申请材料
符合《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考生在考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报考导师需是指导老师或同一团队(学校认定的团队)的博士生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中予以确认。考生若无导师接收,则视为初审不通过。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审定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初审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五、综合考核方案
(一)考核环节和考核方式
2023年我院招收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均采取“网络远程”形式。
1.初试
(1)初试时间
初试拟安排在2022年12月29日(若疫情原因调整时间,提前通知考生)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初试内容
初试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英语知识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两部分内容,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其中英语知识考核(专业英语)30分,专业知识考核(按《海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公布的专业课考试科目)70分。【专业知识参考书目:《细胞生物学》(第五版),丁明孝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遗传学》(第四版),刘祖洞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生物化学原理》(第三版),杨荣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现代分子生物学》(第五版),朱玉贤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复试
(1)复试时间
复试拟安排在2023年1月4日(若疫情原因调整时间,提前通知考生)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两个部分,满分10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②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
专业能力考核40分。包括考生的科研潜质、学术素养、创新思维、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对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专业英语考核20分。包括英语阅读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交流能力等。
综合素质考核40分。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现场交流和应变能力等。
学院成立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5-7人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认真审阅,并对其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和审核,按审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每位考生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能力采用PPT汇报的形式,考查考生的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能力、学术素养。考生汇报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学术研究情况(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等)。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评定复试成绩。
(二)综合考核分制
初试总分100分,复试总分100分。
(三)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取小数点后2位小数)。
六、拟录取工作
1.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根据考生报考导师志愿,所报考导师当年没有招生名额或招生名额已满的考生不予录取。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的录取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招生期间,若发现有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海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实施。
七、体检
考生自行到二等甲级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入学体检)并于12月30日前将体检结果(PDF版)发送至skyyjs@hainanu.edu.cn,材料命名为“报名号+姓名”。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申诉及联系电话
1.考生如对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437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楼)603室。
联系人:黄老师
邮编:570228
九、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海南大学生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海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