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建设单位 |
各团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学生社团:
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建团100周年,激励全院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开拓创新、担当作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班级团支部考核评比细则》《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评比细则》《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22年“五四”青年节前夕,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集体
(一)申报名额
1.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2个;
2.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
(二)评选条件
见《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班级团支部考核评比细则》(第三条,考核评比条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填写《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附件1),奖励情况必须填写经核实无误的奖项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
2.申报汇总表。按申报表内容填写《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先进事迹材料。对照申报条件,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格式撰写,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约2000字。
4.相关佐证材料。条目清楚,内容真实。
5.申报集体及支部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请申报集体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15:00之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wytwzzb2018@yeah.net,邮件统一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含年级)+优秀集体申报材料”,材料须为PDF版。
(五)评选程序
见《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班级团支部考核评比细则》(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
二、先进个人
(一)评选类型
1.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2.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申报名额
1.本科生团支部:可申报3名先进个人。申报类型不限。
2.研究生团支部:1-10人的,可申报1名先进个人;11-20人的,可申报2名先进个人;20-30人的,可申报3名先进个人。申报类型不限。
3.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1)每个工作部门可申报2名先进个人;职数(含部门负责人)超过7人的,可申报3名先进个人。申报类型不限。
(2)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会长和副会长:由团委书记提名,委员会讨论决定。
4.学生社团:可申报1名先进个人。申报类型不限。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团支部(工作部门、学生社团)须于3月13日(星期日)前召开班级团员大会(部门会议、社员大会),民主推荐。申报人以自愿报名为基础,向参会其他成员汇报自己2021年度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
注意:班级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参会团员通过线上匿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投票,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人数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方为有效。
2.由各团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根据会议推荐结果,按申报名额将推荐人选及其有关材料进行统一汇总,并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附件5)、《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6)、《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优大会记录详情表》(附件7)。邮件统一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含年级)/部门、学生社团名称+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材料须为PDF版,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15:00前发送至邮箱wytwzzb2018@yeah.net。
3.其它程序见《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评比细则》、《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细则》(第五条)。
(四)申报条件
见《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评比细则》《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细则》(第二条、第三条)。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填写《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3)、《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4)。原则上二者不能兼报,奖励情况一栏必须填写奖项的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
2.申报汇总表。填写《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附件5)、《2021年度“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6)。
3.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撰写2021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1000字。
4.申报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
5.2021年度成绩单(成绩单需从教学一体化平台上导出)。
6.志愿海南2021年参与项目截图(截图需显示各项目参与时间和志愿时长)和总时长截图(含本人姓名、志愿时长和志愿者ID)。
7.其它佐证材料。条目清楚,内容真实。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六)特别说明
1.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二者不可兼报。
2.青年大学习情况由分团校统一提供,以团省委后台数据为准。
3.不参加此次评选工作的,不推荐参评2021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
4.此次评选工作期间,团委和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需始终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团员青年可充分发挥监督权,遇到任何不正当行为或有弄虚作假者,可保留证据向团委举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谷婧伊,18973376929。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共青团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