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海南大学关于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第4条规定,按照成绩优先原则,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2018级为第1-2学期,不含素质教育通选课、创新创业课程)高低排序,作为学生行使专业选择权的先后顺序,学院拟定以下分流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全院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认为公示内容有误,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并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受理;对于修改志愿和更改分班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6276781。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19年9月23日//www.pwnwords.com外国语学院2018级外国语言文学类分流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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