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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申请教学科研用房的通知
    2019年01月15日 10:33 外国语学院 点击:[]

各位老师:

为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用房分配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教学科研用房的教师请于2019年1月22日前到C316办公室洪老师处领表填写申请(该表格也可自行下载打印)。

1、已分配教学教学科研用房的教授、副教授原则上保持现状不变、不受申请条件限制,提交书面申请后,自动进入考核周期;

2、符合条件但尚未分配教学教学科研用房的教师,经本人书面申请,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教学教学科研用房分配;

3、已分配教学教学科研用房但职称有变化,可重新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新的职称进行教学教学科研用房分配,如不提出申请将按照原有标准继续执行。 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1月14日

//www.pwnwords.com附件1 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申请表

//www.pwnwords.com外国语学院科研用房管理办法(暂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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