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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海南大学关于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海大办﹝2016﹞2号)第4条“主要分流方法”的规定,拟定以下分流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全院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3日至 2018年9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外国语学院教务办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66276781。
外国语学院教务办
2018年9月13日
//www.pwnwords.com17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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