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13级各班:
学年综合考评和评优,请按各班班级人数的1/3组成考评小组(按我院实际,建议以9、11人组成,包括班长、团支书、宿舍代表、男女代表人员组成),并请班主任参加,召开班会按程序进行。
本学年考评和评优主要采取系统内进行,班级提供德分和发展分数据后,学院录入系统,评优采取系统内申报方式,详情如下安排。
一、综合考评
1、综合考评包含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组成,基础性素质由德、智、体三部分组成,智、体由学校统一导入,德分中“记实”和“评议”、发展性素质德分班级提交学院后学院审核后统一录入。
2、班级班级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的《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海南大学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于28日下午5点前提交,电子版本发至lgzstudy@163.com。
《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只需填写德分中的“记实”和“评议”两项,其他不用填写,纸质版本相关人员签名。
《海南大学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按照加分标准严格执行。其中学生干部得分不叠加,取最高分;“其他”项加分不超过3分,且严格为学院认定的项目。加分除公认的外,需附加分证明材料,由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后加分。
二、校内奖项评优
1、奖项内容
A、综合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奖学金(社会服务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优秀奖)。其中单项奖满足两项以上的,只能申报一项。
B、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
C、先进班集体。
国家或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等按具体办法办理。
2、实行个人申报制度,不申报不得。请个人自行在系统中进行申报(登陆学工系统,符合条件方可申报)。
三、要求
1、时间节点:
测评时间:9月17-28日,28日各班交测评德分和发展分(按上文一2项办);
学院和学校审核:29-10月8日及10月8-12日;
网上申报:10月12-15日,16日关闭系统,提交以上B和C奖项的《评优汇总表》、《奖励审批表》及佐证材料(含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其他奖项一般需要依据评优评助项目,附加提交成绩单,单项奖学金、最具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项附证明材料等)
学院和学校审核:10月16-26日审核,11月1-7日讨论成文,其后报账。
2、《海南大学学生学年鉴定表》:请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认真填写;自我鉴定一栏尽量写满(从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写);各班在确保交齐后,于10月30日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交至学工办503室。
3、综合考评和评优过程中要民主、透明,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相关个人和班级评优资格。
4、评审过程中有疑问,请上班时间拨打66271019或至503办公室询问,或发邮件lgzstudy@163.com,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反馈。
宝钢奖学金:全校5人,奖励1万,其中1名特等2万。思想好,品行兼有,各门课程85分以上。
附件:《海南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汇总表》、《海南大学学生发展性素质量化统计表》、班级学生信息等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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