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
奖学金申请办法
海南大学是于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秉承“海纳百川 大道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敬业 厚德弘毅”的校风迎头赶超、创新发展。2008年12月,经国家批准成为“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做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海南大学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是海南省首家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的培养单位,具有学历层次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国际学生人才培养体系。入选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荣获全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欢迎世界各国优秀学生、学者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海南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
(一)国别奖项目(A类)
“国别奖项目(A类)”系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可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以及高级进修生。
一、资助类别
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本科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网址:https://hd.hainanu.edu.cn/gjjy/lhlx/zsxm1/xlxm/yjsxm.htm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学历和年龄要求:
(1)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2)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作为普通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其它具体要求如语言水平等请以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要求为准。
二、资助内容
包括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
●学费:免学费;
●住宿费:由学校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免综合医疗保险费;
●生活费:本科生为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初至2月初。具体时间请咨询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国有关派遣部门。
2.联系海南大学,并获得海南大学颁发的预录取通知书;
3.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登录http://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网上填写并在线提交申请海南大学信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受理机构编号”可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和索取。
4.海南大学审核并为获得推荐的学生制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JW201)等入学材料。
(二)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B类海南大学代码10589)
“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B类)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包括高水平研究生项目和丝绸之路奖学金项目等),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学习。
一、资助类别
1. 招生类别: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本科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网址:https://hd.hainanu.edu.cn/gjjy/lhlx/zsxm1/xlxm/yjsxm.htm
2.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二、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学费:免学费;
●住宿费:由学校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免综合医疗保险费
●生活费:本科生为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时间
申请受理机构: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办公室
申请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4月28日
四、申请条件
1.持外国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对华友好,遵守中国法律和海南大学校规,尊重中华文化和风俗习惯。符合中国出入境条件。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语言要求:
●中文授课项目,汉语水平须达到HSK四级180分以上;
●英文授课项目,英语水平须达到雅思(IELTS)6.0及以上(单科不少于6.0);或托福560以上,新托福(网考)78分以上。母语、官方语言为英语国家的学生,可免交英语水平证书。
五、申请流程(申请人开始奖学金申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操作流程)
第1步:访问“留学中国”网站,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留学中国”网站链接:http://www.campuschina.org
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
第2步:录入申请人“个人资料”。点击【编辑个人资料】开始录入个人资料,逐项完成个人资料的录入,并验证保存。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点击【完成】返回上一界面,开始录入个人申请信息。申请人须在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方可开始填写申请信息。
第3步:选择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
请选择“B 类”留学项目种类,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开始录入申请信息。
第4步:填写正确的 “受理机构编号(
海南大学
网上报名所需的受理机构编号为10589)”。“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两者彼此关联,均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申请人填写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所填写的代码代表的受理部门的名称。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存在对应关系,如果填写错误,奖学金受理部门将无法收到在线申请信息。
第5步:填写“申请信息”。完成上述操作后,录入“语言能力及学习计划”并上传“补充材料”,直至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及补充材料,请确保信息及材料的正确性、真实行。“B 类申请”的申请人仅可申请一所高校。建议申请人仅填写获得预录取的一所高校,保证后续录取的成功率。
第6步:申请一经提交,申请人将无法修改“个人资料”及“申请信息”。 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销】撤回已提交申请,并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申请人须在编辑后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将无法被受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将无法撤回该申请。
第7步:点击“打印申请”下载申请表。
第8步:按照受理机构要求提交奖学金申请。
备注:
1.建议使用火狐或 IE 11 浏览器,如果使用 IE 浏览器,请去掉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2.申请人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全部申请信息的填写。
第9步:申请人须按以下“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扫描件,于2024年4月28日前登录海南大学来华留学报名平台https://hainan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六、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和《海南大学来华留学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需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填写;
《海南大学来华留学申请表》需登录海南大学来华留学报名平台https://hainanu.at0086.cn/StuApplication/Login.aspx填写。
2.有效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预录取材料。
(1)拟来华就读院校出具的预录取材料,可为正式录取通知书、预录取通知书或经中国高校国际学生招生部门认可的导师邀请函等。预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中方院校专用信纸打印,由国内高校国际学生招生录取有关部门出具,须加盖公章。
(2)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中/英文)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国籍、出生日期、上一学历院校名称等;
b.来华学习身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c.预计来华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 2024 年 9 月;
d.申请人中国高校导师(如有)信息;
e.申请人来华学习/研究工作描述;
f.授课语言(中文或外文);
g.如为导师出具的邀请信,须有国际学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7.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8.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 个月。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 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1.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申请来我校学习,需提供有效签证或居留证件和工作证。
12.个人简历。如有曾经发表的或曾写过的论文、著作、作品等,请一并附上。
13.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申请人,或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满4年(含)以上的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最近4年的境外居住证明和出入中国的护照签章页。
备注:
1.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非中文或英文的证件请提供翻译件;
4.收到申请材料后办公室不会一一回复,如需确认请联系我们。
七、录取及通知
1.海南大学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预录取人选;
2.被海南大学录取的申请人,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并反馈学校(一般在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
3.最终录取结果确定后,海南大学通过邮件与录取者联系确认,向录取者发送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4.入学报到时间:一般在9月份,以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5.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6.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八、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办公室
邮 编:570228
联系人:崔老师周老师 李老师
微 信:0086-13138995246
电 话:0086-898-66291354、0086-898-66291348
邮 箱:admission@hainanu.edu.cn
网 址:https://hd.hainanu.edu.cn/gjjy/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