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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华留学
    关于2017年学历国际学生招生工作的说明
    2017年03月29日 17:22  点击:

做好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是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重要举措,是高校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指标。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教育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来华留学生招生规模,提升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和《留学中国行动计划》、海南大学 “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将进一步扩大来华国际学生规模,坚持提质增效、抓内涵发展。现将我校2017年国际学历生招生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国际学历生层次与类别

1.国际学历生按照学历层次分为:本科生、硕士生与博士生。

2.来华学历国际学生按照资金来源分为:奖学金生与自费生。奖学金生的资金来源渠道有中国政府奖学金、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等。

3.来华学历国际学生按照授课语言分为:中文授课项目与全英文授课项目。我校面向国际学生招生的本科专业均为中文授课专业;硕士及博士专业中英文授课项目正在征求各学院的意见。

二、来华学历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与奖学金项目种类

1.目前我校本科、硕士与博士国际学生的学费标准分别为14850元/年、16500元/年与18150元/年。国际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3200元/学期(单人间)。

2. 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奖项目和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等支持一部分来我校攻读学位的优秀国际学生。

三、招生流程(研究生层次)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研究生项目

1. 申请者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申请者自行联系导师,导师为拟推荐录取学生提供《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见附件);

3. 申请者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提交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学生入学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产生预录取推荐名单和后备名单;

5.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 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批复录取结果;

7.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为审批通过的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寄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8. 国家留学基金委盖章后寄回给学校,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发放或邮寄来华签证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给学生。

9.被录取的国际学生来校报到,相关专业的学历生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出具的介绍函到专业学院报到。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奖项目

1. 申请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向中国驻学生所在国使领馆申请奖学金,同时与海南大学联系取得《预录取通知书》;

2.使领馆审批通过后发给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基金委将申请者材料发至学校;

3.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专业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寄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盖章后寄回给使领馆,由使领馆负责发放或邮寄相关材料给学生。

5. 被录取的国际学生来校报到,相关专业的学历生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出具的介绍函到专业学院报到。

(三)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招生流程

1. 申请者直接向海南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了解奖学金适用专业等具体信息;

2. 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需先联系导师,导师为拟推荐录取学生提供《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见附件);

3. 申请者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提交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学生入学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产生预录取推荐名单和后备名单;

5.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将预录取名单上报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

6. 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批复录取结果;

7.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为审批通过的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寄给学生。

8.被录取的国际学生来校报到,相关专业的学历生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出具的介绍函到专业学院报到。

(四)自费国际学生招生流程

1. 申请者直接向海南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申请;

2. 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需先联系导师,导师为拟推荐录取学生提供《海南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见附件);

3. 申请者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初步审核学生入学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为录取的学生出具《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来华签证申请表,办理完成连同其它入学材料寄给学生。

5. 被录取的国际学生来校报到,相关专业的学历生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出具的介绍函到专业学院报到。

四、招生流程(本科生层次)

1.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下派到学校,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进行审核、预录取,将预录取名单上报留学基金委,以基金委审批结果为准;

2.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学生提交申请后,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进行审核、预录取,将预录取名单上报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以海南省政府审批结果为准;

3.自费项目:学生申请后,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审核材料,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

4.被录取的国际学生来校报到,相关专业的学历生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出具的介绍函到专业学院报到。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国际学生数量与质量是高校国际化发展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国家学科评估增设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专业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学生招生及教学管理工作。

2. 为进一步扩大学历国际学生的招生范围,积极鼓励各专业学院开设全英文授课硕士专业与博士专业。

3. 鼓励硕士生导师与博士生导师积极招收来华硕士与博士国际学生。请各位有意招收来华硕士与博士国际学生的导师填写《海南大学招收国际学生导师信息表》(之前已经通过邮件发给相关学院,部分学院还未发回),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招生。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1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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