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丰富广大师生的文娱生活,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根据工作计划定于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在华洋游泳池举行海南大学第二十二届游泳比赛,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和参赛组织工作。
竞赛组委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海南大学第二十二届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体育部、校工会
二、比赛时间: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三、比赛地点:海南大学华洋游泳池
四、参加单位:
大学生组以学院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研究生、预科班独立报名参加),教工组以各单位工会组队报名参加。
1、大学生组:① 大学生男子组 ② 大学生女子组
2、教工组:
① 教工男子甲组45岁以下(1970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② 教工男子乙组46岁以上(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③ 教工女子甲组40岁以下(1975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④ 教工女子乙组41岁以上(197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⑤ 体育教师不能报名参加比赛。
五、竞赛项目
1、大学生男子组(8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2、大学生女子组(8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双手扶板蹬腿、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3、教工男子甲组(6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可甲乙混合组队)。
4、教工男子乙组(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教工女子甲组(6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可甲乙混合组队)。
6、教工女子乙组(4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游、50米蛙泳、100米蛙泳。
六、参加办法
1、凡我校在籍全日制(含成教住校脱产班)学生、在岗教工(含在校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工会会员会籍聘用人员),身体健康并办理者均可报名参加。
2、离退休人员回原单位报名。
3、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4、运动员凭身份证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会员证检录方可上泳道参赛。
5、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5月20日中午12:00,各单位按大学生男、女组,教工男、女甲乙组填写。报名表各单位从体育部网页下载。纸质稿由各单位打印盖章后报送体育部,同时按报名人数领取相应游泳训练票,电子稿发至邮箱:jeaplong@163.com,报名后不得更改。
6、运动员的健康检查由各参赛单位负责,符合健康条件者方可报名参赛,各参赛队必须购买保险(5月25日前上交保单验证)。
七、竞赛办法
1、比赛参照国家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进行。
2、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直接分组决赛办法,按成绩录取名次。
3、每项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逾期以弃权论处。
4、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有伤病不能参加比赛须经裁判长同意,无故弃权不得参加后续比赛,扣该代表队2分。
八、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大学生组,单项录取前8名计分并给予奖励,教工组录取前6名计分并奖励。如果学生组参赛人数不足8人或教工组参赛人数不足6人,按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如该项目不足三人报名,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可改报其它项目。
2、大学生组,单项名次得分按9、7、6、5、4、3、2、1计分,教工组,单项名次得分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无下一名次。
3、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并奖励前六名。
4、破纪录者加倍计分,多人破纪录按名次加倍计分。
5、如有作弊者,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6、团体名次:大学生组和教工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名次得分,按各单项得分总和多少排定,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再相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7、破纪录奖:破学校游泳纪录者奖励500元,如同一个项目有多人次破纪录,只奖励成绩最高者。
九、经费
1、各参赛单位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奖励、比赛器材等费用由体育部和工会负责。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一、附则:
1、报名截止后,一律不得更换或增补运动员。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修改补充。
3、参赛装备各代表队自备,但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4、联系电话:体育部办公室 66279235 13976398149 (罗老师)
竞赛委员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
该文发表于 2015/4/30 8:57:00 已被 xumiao 编辑 2015/6/3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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