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通知,我校2012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名额增至100名,赴泰国60名,赴菲律宾、柬埔寨各20名。现增补招募志愿者储备人员,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在读研究生、201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一)学生招募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专业:对外汉语、中文、历史、哲学、教育学、外语、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人文社会科学专业;
4、年龄22-45 岁之间;
5、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没有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标准或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可参加2012年1月7日晚上统一安排的补充测试);
6、具有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
7、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历年成绩无不及格;
8、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无拖欠学费或尚未偿还的助学贷款;
9、掌握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10、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11、优秀党团干部、党员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
(二)教师招募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工作表现突出;
2、符合上述招募条件1-6条;
3、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名
1、个人报名:申请人如实填写《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审批表(教师用表)》或《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审批表(学生用表)》(以上表格见附件1、2、3,从网上下载填写)。教师直接到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务办报名,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各学院研究生办、学工办报名。各学院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12月29日(周四)--2012年1月4日(周三)。
3、提交材料:报名时申请人应提供(1)本人工作证或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复印件;(2)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3)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4)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5)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6)本人就读本科期间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教师除外);(7)《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8)《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审批表(教师用表)》(教师交)或《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审批表(学生用表)》(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交)。
4、材料报送:2012年1月4日(周三)下午5:00前,各学院研究生办、学工办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及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盖章版以及电子版)报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务办(地点:留学生公寓楼一楼左边103房间。电子邮箱:34235343@qq.com)。教师申请材料由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直接审核。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
四、普通话补测安排
学校将为符合其他招募条件但没有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的申请人统一安排一次补充测试。
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下午5点以前。
报名地点: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教务办。
咨询电话:66286672 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提交材料:《海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申报表》(见附件5,从网上下载填写),两张一寸照片,报名费40元。
测试时间:2012年1月7日晚。
五、学校面试
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和心理测试,通过面试和心理测试的申请人名单按规定报学校审批,获学校批准的申请人成为志愿者储备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国家汉办面试
志愿者储备人员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及储备人员面试、心理测试成绩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培训
(一)培训方式为全日制;
(二)培训时间为2012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
(三)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核及定岗。
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
3、定岗: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八、派出
派出时间为2012年4月至9月;任期1-3年。
九、待遇
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十、奖惩措施
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方法》,派出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志愿者,出国期间档案可留存原学校,回国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派出前为在职人员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对于已考取研究生的志愿者,有关院校应保留其学籍。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需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的资格。
附件:
1、《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2、《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审批表(教师用表)》
3、《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审批表(学生用表)》
4、《学院报名汇总表》
5、《海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申报表》
外事侨务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该文已被 xumiao 编辑 2011/12/30 10:48:00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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