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人事处 ]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1]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根据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按要求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并于8月29日前报送名单。
2、符合条件人员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汇总填写《2011年海南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电子文档),于9月9日前报送,并统一领取《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于9月9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评审表、申报材料册及证书、刊物原件等)。
4、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于9月23前报送材料。
5、职称认定、申报所需材料、公示和相关要求、评审费标准按《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6、材料领取和报送地址为:新办公楼420室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周兰愉、钟伟宁、李炜
联系电话:66279034、66188317
Email : 48993499@qq.com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2011申报材料附件
内容编辑:xu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