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增强学校科研储备和发展后劲,鼓励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并为申报省部级和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作好准备,根据《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11年学校继续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本次基金项目的申请、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项目结题的依据是《办法》,请申请人根据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经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后由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经评审获得立项的项目填报《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任务书》(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2011年青年基金共资助8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40项,每项3万元;人文社科类40项,每项2万元。
三、2011年青年基金采取科研管理系统申报,请申请人用账号密码登录后,选择项目申报,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同时上传申请书的电子附件。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要从系统中导出申报清单,并按单位确定的排序盖章,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
四、申报截止时间:2011年6月30日下午5:30(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请各学院务必准时报送)。
五、申报条件参见《办法》,正在主持省级(含省级)以下各类课题的负责人,可以申请本次青年基金,但内容不能重复;未结题的学校各类科研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含学校各类开放基金课题);已获得“海南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能以该项目内容重复申报。
六、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电话:66293351、66279010。电子信箱:66293351@163.com。
附件:
1、《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3、《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任务书》
4、《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排序表》(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申报一览表并按学院确定的顺序排序)
海南大学科研处
2011年5月30日
《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任务书》
内容编辑:xu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