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34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于5月下旬评选省级精品课程。因此,我校决定开展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并从本次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及历年的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校级精品课程:限于我校全日制普教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并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具有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课程网站内容完备。
2、省级精品课程:符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条件(内容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34号))的校级精品课程(含本次)可申报。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
二、评选程序
1、课程负责人提交的精品课程申报表等有关材料应真实,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办公楼213室);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如果申报数量较多,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初选);
3、申报人(单位)在评选时需进行现场汇报,同时学校将对申报材料在网上予以公示;
4、为维护评选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凡发生拉票等不正当行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5、教务处对拟定校级精品课程及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6、经学校批准后,正式公布评选、推荐结果。
三、评审标准
参照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
四、材料要求
1、学校往年的校级精品课程如本次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则必须填报《2011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5)及其他汇总表。
2、《2011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5)纸质7份及电子稿,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在申报表封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11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1份及电子稿,分别由所在单位填报。
4、拟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必须提交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求参见附件3。
5、学校实行网上评审,申报各级精品课程的相关材料必须上载到 “海南大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之“精品课程”网站的相关栏目(如“2011年校级精品课程申报”)。(http://jxpt.hainu.edu.cn/eol/homepage/common/opencourse/index_jpk.jsp?_style=hainu)。上载材料应当包括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五、报送时间
1、有意申报精品课程的教师,请于4月20日前将《2011年精品课程申报意向表》(附件4)电子稿同时发至jwc-jyk@hainu.edu.cn。学校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将在“精品课程”网站的相关栏目增设申报课程信息,教师可以用本人职工号及预设密码(六个零)登录后,进行网上填报。为方便申报教师熟练掌握操作步骤,所有申报者需参加网络教学技术操作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4日。
3、报送教学录像的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联系方式:李老师,66279089,jwc-jyk@hainu.edu.cn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
颜老师,13648668607,ylei@hai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34号)
2、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4、2011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意向表
5、2011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6、2010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以上附件请到教务处网站浏览或下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1〕34号)
2、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4、2011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意向表
5、2011年校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内容编辑:xu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