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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通知
    海南大学关于组织2010年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2010年10月12日 16:58 xumiao 点击:

海甸校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2010年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田径运动会定于11月11日至13日(周四至周六)在海甸校区第一运动场举行。请海甸校区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报名和参赛组织工作。

附件:2010年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O一O年十月九日

2010年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下午至13日 地点:海甸校区第一运动场。

二、参加单位

(一)学生组

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预科班学生

(二)教工组

各单位的教工工会

三、分组

学 生 组:学生男子组(简称学男组);

学生女子组(简称学女组)。

教职工组:1.男子青年组(简称教男青组),39岁以下;

2.男子中年组(简称教男中组),40--54岁;

3.男子老年组(简称教男老组),55岁以上;

4.女子青年组(简称教女青组),35岁以下;

5.女子中年组(简称教女中组),36--49岁;

6.女子老年组(简称教女老组),50岁以上。

四、竞赛项目

(一) 学男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 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 撑杆跳高、 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十八项)。

注:110米栏高106.7厘米、400米栏高91.4厘米、铅球7.26公斤

十项全能项目:第一天:100米、跳远、铅球、跳高、400米

第二天:110米栏、铁饼、撑杆跳高、标枪、1500米

(二) 学女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共十七项。

注:100米栏高84厘米、400米栏高76.2厘米

七项全能项目:第一天:100米栏、跳高、铅球、200米

第二天:跳远、标枪、800米

(三) 教男青组:100米、 400米、 1500米、 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九项。

(四) 教男中组:100米、4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八项。

(五) 教男老组:50米托球跑△、800米、铅球(5公斤)、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握力△、闭眼单脚站立△、滚球投准△,共八项。

(六) 教女青组:1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九项。

(七) 教女中组:100米、400米、800米、 跳高、 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八项。

(八) 教女老组:50米托球跑△、400米、铅球、立定跳远△、滚球投准△、握力△、1分钟跳绳△、闭眼单脚站立△,共八项。

(九) 集体项目:

①代表团入场式△、②学生组10人50米集体单脚跳(5男5女)△、③教工组10×50米迎面接力(6男4女)△

注:学生组10人50米集体单脚跳要求:排头第一人可以双脚走或跑,并扶握后面队员的踝部或小腿处(不能借用助力带固定),后面队员同时扶握同一侧脚的部位进行跳动,直到队伍最后一队员冲过终点。

以上带有△号的项目为不设校纪录项目。

五、参加办法

(一) 运动员必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生、函授生、夜大生)、教职工(含 2010年9月以前人事处备案的外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等,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代表本单位参加,体育教师不参赛。各单位负责参赛人员的健康检查,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伤害,医药费由各单位自理。

(二) 学生组每项限报3人,教工组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由于使用网络报名,凡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成教生不能报教工组项目,教工高年龄组队员可报低年龄组的比赛项目,但须按上述办法进行,不能超报人数及项目。年龄组别以2010年12月31日为界划分,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及名次,如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有异议者,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受理。

(三) 各单位按安排编码自备号码布(白布红字,长30厘米,宽23厘米)。运动员比赛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许参赛。若有冒名顶替者,每发现一例扣团体总分10分, 无故不比赛者,一次扣3分。各参赛单位号码布编码安排如下:

序号 单位 号码 序号 单位 号码

1 材料与化工学院 0001-0500 13 后勤集团工会 5001-5500

2 农学院 0501-0750 14 外国语学院 5501-6000

3 园艺园林学院 0751-1000 15 旅游学院 6001-6500

4 法学院 1001-1500 16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6501-7000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1501-2000 17 海洋学院 7001-7250

6 人文传播学院 2001-2500 18 食品学院 7251-7500

7 艺术学院 2501-3000 19 研究生 7501-8000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3001-3500 20 图书馆工会 8001-8500

9 应用科技学院 3501-3750 21 机电工程学院 8501-8750

10 继续教育学院 3751-4000 22 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 8751-9000

11 预科班 4001-4500 2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9001-9500

12 海甸校区机关工会 4501-5000 24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9501-9999

(四) 教职工组要求每单位参加项目人数应有在职人数的30%以上,为了鼓励各单位在岗的中层(副处)以上领导参赛,凡参赛1人加2分,最多加6分(中层以上干部在报名表上用△符号注明)。

(五) 离退休人员回原单位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 按国家最新田径规则执行。

(二) 学生组100米、200米项目,先进行预赛,按成绩取前8名进行决赛。 其他组径赛项目均采用预决赛同时进行,按成绩录取名次。参加人数较少的项目可同组别同项目合并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三) 各项比赛均提前30分钟到赛前控制中心检录。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 团体总分按学生组、教工组各录取前六名,颁发团体奖。

(二) 各单项学生组录取前8名,依次按9、7、6、5、4、3、 2、1计分。教工组录取前6名,依次按7、5、4、3、2、1计分。不足录取人数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如该项目仅有一人报名,则取消该比赛项目;如名次并列,得分依次平均计,轮空下一名次。

(三) 教工迎面接力只计名次,不计总分,按成绩录取前六名发团体奖和个人奖。

(四) 接力、全能和集体单脚跳加倍计分计入团体总分(如破记录学生同样加9分,教工加7分),接力和集体单脚跳个人名次奖励前六名。

(五) 在同一个项目比赛中(田赛远度以轮次论,高度的以赛次论,径赛以赛次论),一个人多次破记录只算一次加分(学生加9分,教工加7分),如多人破记录均按上述标准加分(但后破记录者应以最新记录为准)。

(六) 凡获得名次者,均发给奖品。如同一项目中有多人次破校纪录均按加倍计分,创最高纪录者,学校奖励1000元。

(七) 教工老年组凡参赛者,不论获名次否,均发给纪念品。

(八) 团体总分相等时,则依次按打破全国大学生田径记录、省大学生田径记录(校记录)项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次按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八、裁判

(一) 总裁判长由大会聘请。各裁判长由大会或总裁判长选聘。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及各裁判长选定。

(二) 裁判工作由体育部教工及学生骨干担任。

九、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 个人奖:各参赛单位自己组织评选出学生运动员和教工运动员各2名,报大会奖励。

(二) 集体奖:评选6个单位,由大会仲裁委员会和学生遵纪考评组根据参赛单位精神面貌、竞赛成绩、赛场纪律、作风、出勤率以及大本营秩序、卫生等情况评选。

十、有关事项

(一) 各单位暂时先下载附件报名表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10月25日。{注:本次运动会由各单位网上报名,密码由体育部提供,报名网址(待定),(网上报名需知:登陆后,1、填写代表队工作人员报名时,要填写代表队联络方式、填写姓名、性别、职务。2、运动员报名项在功能选择区选择需要的组别、性别,填写姓名、比赛号即可),运动员报名项报名时间截止10月25日。运动员号码由各单位在编码范围内自行编写,并按男学生、女学生、男教、女教顺序编写,然后再填写运动员报名、运动员报名项。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报名。}

(二) 如安排学生裁判工作,须在开幕式后由大会送名单到遵纪考评组。

(三) 各代表团大本营由组委会协商安排,各代表团各自负责辖区内秩序、卫生。

(四) 严禁在赛场内及周围乱张贴、悬挂商业广告,各代表团代理的广告只限于指定的大本营内,原则上是一条广告附带一条宣传标语(画)。除赞助学校的企业外,禁止其它企业在运动场内及周围摆摊设点、张贴悬挂广告。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大会竞赛处。

附: 代表团入场式评比办法

一、队形要求

1.入场秩序:引导牌→团队旗→会标(彩旗或宣传画)→领队(1人)

→教练(2人)→学生代表团→教工代表团

2.代表人数:各单位由教工30人、学生60人组成队列方阵。

二、评比办法

1.评分以规定的人数、入场秩序、领队及教练表现(占10%)、服装统一、整齐(占10%)、步伐整齐有力度、具有特色、口号响亮、反映单位精神面貌(占80%)等为内容。成绩按去掉最高及最低分取平均分。

2.各代表团入场式要求至少2名中层干部领导参加入场式,每缺席1名扣3分。

3.入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三、录取名次

1.教工队伍和学生队伍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排列名次,取平均值为代表团最后得分,若同组两队或两队以上得分相等,则以队列队形完成情况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规定入场秩序、领队表现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教工队列按名次顺序取前八名12、10、9、8、7、6、5、4得分计入教工组团体总分。

3.学生队列按名次顺序取八名按12、10、9、8、7、6、5、4得分计入学生组团体总分。

4.服装统一、队列整齐奖励15分计入团体总分。

四、评委由组委会选聘。

内容编辑:xu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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