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琼教高[2009] 35号文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海南省高等学校2009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现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研究以及科技开发与服务等领域取得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并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的科研成果,均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通过所在学校按规定推荐申报。
二、申报年限
申报的科研成果须为200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之日前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成果内容
申报成果具体内容请各位老师参看学校网页科研在线
四、申报要求
各高校要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琼教高〔2007〕86号)的各项规定,《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可在海南高等教育网下载(网址:www.hngjc.cn)。
2009年海南省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委托海南省高等学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组织进行。
五、成果奖励
本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定名为“海南省高等学校2009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经海南省教育厅审定,由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颁发证书。
六、申报时间:
请各位老师与8月25日将填写好的申报表交至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统一报送科研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66277165
邮箱:kysbch@163.com
转自科研处
院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一日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暂行办法
关于开展2009年海南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内容编辑:xu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