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大学关于合并搬迁过渡时期的临时租房补助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办理临时租房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申请时间
凡符合海大办[2009] 36号文规定的对象均可申请(原已有领取补助的教职工须重新填报)。请于2009年7月15日前填报《海南大学职工临时租房补助审批表》。
二、申请办法
在后勤管理处网页下载《海南大学职工临时租房补助审批表》,并按要求填写。审批表以户为单位填报,如为我校双职工且夫妻双方均符合补助条件的,以补贴标准高的一方申请填报。属于“双肩挑”的人员,按就高原则申请填报。
请各位老师与7月10号之前将填写好的临时住房补贴审批表交到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院办
二○○九年七月一日
该文已被 xumiao 编辑 2009/7/1 15:41:00
关于合并搬迁过渡时期的临时租房补助办法
内容编辑:xu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