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丰富广大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定于2009年5月30日举行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十六届游泳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9年5月30日(第十四周星期六)
上午7:40-11:30,下午2:30-5:30
二、比赛地点:海南大学华洋游泳池
三、参加单位:
(一)学生组
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海洋学院、食品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人文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应用科技学院、研究生、预科班
(二)教工组
各学院工会、图书馆工会、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工会、公共外语部工会、社会科学部工会、海甸校区机关工会、后勤集团工会
A 学生组:1、学生男子组 2、学生女子组
B 教工组:
1、教工男子甲组4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工男子乙组46岁以上(19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教工女子甲组4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教工女子乙组41岁以上(196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2、学生女子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3、教工男子甲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甲乙混合组队)。
4、教工男子乙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教工女子甲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甲乙混合组队)。
6、教工女子乙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游;50米蛙泳、100米蛙泳。
五、参加办法
(1) 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2) 请于2009年5月11日前报名,学生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何佳老师及留学生办公室周洪涛老师负责;教工组由学院办公室许苗老师负责。
(3) 每项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逾期以弃权论处。
(4) 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按成绩录取名次。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公布的游泳竞赛规则进行比赛。
2、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按成绩录取名次。
3、每项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逾期以弃权论处。
七、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学生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计分并给予奖励,教工组录取前6名计分并奖励。如果学生组参赛人数不足8人或教工组参赛人数不足6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如该项目仅一人报名,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可改报其它项目。
2、学生组各单项名次得分按9、7、6、5、4、3、2、1计分,教工组各单项名次得分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无下一名次。
3、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并奖励前三名。
4、破纪录者加倍计分,多人破纪录按名次加倍计分。
5、如有作弊者,取消比赛成绩,每发现一例扣团体总分20%,并通报批评。
6、团体名次:学生组和教工组分别录取前6名。团体名次得分,按各单项得分总和多少排定,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7、奖金:
团体奖: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700,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400元。
破纪录奖:破学校游泳纪录者奖励500元,如同一个项目有多人次破纪录,只奖励成绩最高者。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本次比赛由工会、体育部主办。
联系电话:体育部办公室 66279234 陈亚梅
院办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海南大学第十六届游泳比赛学生组报名表
附件2:海南大学第十六届游泳比赛教工组报名表
-10211439-
内容编辑:xu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