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定于2008年6月7日举行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十五届游泳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08年6月7日(第十五周星期六)上午7:40-11:30,下午2:30-5:30。
二、比赛地点:海南大学游泳池
三、比赛组别:
A 学生组:1、学生男子组 2、学生女子组
B 教工组:
1、教工男子甲组45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工男子乙组46岁以上(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教工女子甲组40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教工女子乙组41岁以上(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2、学生女子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3、教工男子甲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甲乙混合组队)。
4、教工男子乙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
5、教工女子甲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甲乙混合组队)。
6、教工女子乙组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游;50米蛙泳、100米蛙泳。
五、参赛办法:
(1) 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2) 请于2008年5月26日前报名,学生组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王华老师及留学生办公室朱华老师负责;教工组由学院办公室许苗老师负责。
(3) 每项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逾期以弃权论处。
(4) 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的办法,按成绩录取名次。
六、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学生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计分并给予奖励,教工组录取前6名计分并奖励。如果学生组参赛人数不足8人或教工组参赛人数不足6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如该项目仅一人报名,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运动员可改报其它项目。
2、学生组各单项名次得分按9、7、6、5、4、3、2、1计分,教工组各单项名次得分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无下一名次。
3、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并奖励前三名。
4、破纪录者加倍计分,多人破纪录按名次加倍计分。
5、如有作弊者,取消比赛成绩,每发现一例扣团体总分20%,并通报批评。
6、团体名次:学生组和教工组分别录取前6名。团体名次得分,按各单项得分总和多少排定,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7、破学校游泳纪录者奖励500元,如同一个项目有多人次破纪录,只奖励成绩最高者。
院 办
2008年5月19日
游泳比赛报名表(学生组)
游泳比赛报名表(教师组)
内容编辑:xu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