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
海甸校区校门即将建设新的门禁系统,原有的使用工作证和IC卡刷卡进出校门的门禁系统将停止使用,新的门禁系统将采用车牌图像识别技术,为了做好电脑录入等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登记范围及要求
所有材料内容需用A4纸复印或打印,只需复印材料正面内容。
1.各单位公有用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2.我校在编人员名下的私家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工作证(无工作证由单位出证明)并提供联系方式。属于配偶名下的私家车需同时复印结婚证。每名在编人员只能登记一辆车的车牌号码。
3.我校离退休人员名下的私家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并提供联系方式。属于配偶名下的私家车需同时复印结婚证。每名离退休人员只能登记一辆车的车牌号码。
4.我校非在编人员名下的私家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聘用合同并提供联系方式。属于配偶名下的私家车需同时复印结婚证。每名非在编人员只能登记一辆车的车牌号码。
5.华兴学校、威立雅水务公司海大服务点、工行、核算站等单位的公用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6.华兴学校、威立雅水务公司海大服务点、工行、核算站等单位职工名下的私家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并提供联系方式和加盖单位公章。属于配偶名下的私家车需同时复印结婚证。每名工作人员只能登记一辆车的车牌号码。
7.在教工区(含南希公寓、卢家村)居住的校外人员名下的车辆,需复印车辆行驶证、停车位收费证明(后勤集团和南希物业开具)并提供联系方式。
8.在教工区(含南希公寓)有固定停车位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非在编职工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同时提交停车位收费证明(后勤集团和南希物业开具)。
9.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在职研究生名下的私家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学生证并提供联系方式。
10.我校各单位有关上级业务部门的公有用车需复印车辆行驶证并提供上级业务部门负责车辆管理人员电话,我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初审后报校保卫处批准。
11.其它车辆需复印车辆行驶证并提供联系方式后,由校保卫处审批。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2013年6月24日——7月19日(每周1、3、5下午上班时间)为材料受理时间。2013年7月20日后每周一下午为材料受理时间。
2.受理地点为校保卫处户籍室(学生宿舍区10号楼东面)。
由于进出我校车辆数量大、种类多,图像识别录入系统工作量大,请各单位及时将有关要求转告师生和有关人员。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