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2007年05月24日 11:18 huanghaining 点击:[]
各学院学工办:
现将有关2007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学生毕业后,在找工作期间,可以将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不收费),等找到工作后再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
2、2007年7月10日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由我处统一到美兰办证中心代办,每人需收取办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6元。7月10日后办理户口迁移的由个人到我处户籍室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后,自行前往美兰办证中心办理。
3、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落户的,个人持毕业证原件到我处户籍室登记;需要异地落户的个人持毕业证原件、派遣证(必须是直接派遣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迁入地开具的准迁入证明到我处户籍室登记。
4、第一批登记时间6月8日——25日,领取户口迁移证时间6月30日;第二批登记时间6月26日——7月10日,领取户口迁移证时间7月14日。
5、领取户口迁移证地点:海南大学保卫处二楼203房(凭身份证领取)
6、请各学院学工办及时通知2007届毕业生,咨询电话:66279053 黄老师(每周一至五上班时间)。
7、可登陆海南大学保卫处网站了解有关办理户口规定及查询户口迁移证办理情况,网址//www.pwnwords.com/zy_wuzhuangbu/
特此通知。
附:1、学生办理户口迁出流程
海南大学保卫处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