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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示二十八——海口屡发汽车内财物被盗案,窃贼4种作案手法
2007年03月05日 11:44 huanghaining 点击:[]

记者昨天从海口警方获悉,上周,海口发生3起汽车室内被盗案。警方特意提醒司机朋友提高警惕。

2月27日17时许,苏某停放在蓝天路南湖酒店停车场内的轿车车窗被砸,被盗走手提包1个,内有人民币1.5万元及存折等物。2月28日18时许,戴某放在大润发广场地下停车场小轿车内的2万元人民币被盗。

警方在侦破中发现,该类案件多为3人或者3人以上结伙作案,敲碎汽车三角玻璃,打开车门盗窃车内物品。这些人要么是结伙故意制造事端,分散司机注意力,盗窃汽车内物品;要么是结伙预先将尖角的空心管钉放置在停驶的汽车右轮下,待汽车启动戳破轮胎,司机下车察看原因时,伺机盗窃车内物品;要么是拆撬停放在路边的汽车窗玻璃皮嵌条后,用铁丝拉开车门行窃;或是等候在交通繁忙的岗亭旁,乘司机下车前去接受交警处理违章时,盗窃车内物品。

警方提醒司机,停放车辆要选择停车场或者交通部门允许的有人看管的停车场点,切忌停在偏僻地段。离车后,将车内贵重物品诸如照相机、手提包、手提电脑等随身携带。养成离车随手关门的习惯,有条件的应启动报警装置。行车中遇“意外”情况,需停车处置问题时,也要养成锁门习惯。开车前,注意检查车轮下有无“烂苹果”或“萝卜片”,里面很可能裹着尖角空芯管钉。车主一旦发现车辆被损坏,财物被盗,及时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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