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规定有关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措施的综合性法律,是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对依法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什么是恐怖主义和恐怖事件?
《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二、恐怖活动有哪些?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三、防暴反恐中,公民应该做什么?
1.上网发现可疑宣传品、音视频
(1)及时停止观看。
(2)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保存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3)不散布、不转发、不传看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4)对在网络公共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不评论、不讨论。
(5)通过视频网站设立的“暴恐音视频举报专区”链接,或各类手机应用的违法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2.出入重要场所
参加大型活动、进出机场、火车站、码头、地铁、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场所,配合民警和相关单位进行安检。
3.邮寄包裹、快递
配合邮政、快递、物流、客车站行李房等物流运营单位做好实名登记。
四、防暴反恐中,组织团体应该做什么?
1.酒店入住实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2.快递严格查验验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做好防范措施、远离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