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2日17时左右,我处值班室接群众举报,在海南大学教工区车队停车场附近有一人形迹可疑。我处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表明身份后将嫌疑人蔡永进带回派出所,经查蔡永进系海口市人,现住海口市海甸岛人民东里,2001年因吸食毒品和敲诈勒索被劳动教养两年。在审讯过程中蔡永进毒瘾再次发作,经毒品尿检发现呈阳性反应。蔡永进对违法吸食毒品和意图在我校作案一事供认不讳。
经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批准,派出所依法对蔡永进做出了强制戒毒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