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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5日 16:58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查看附件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做好奖项申报工作。

一、奖项设置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下设两个奖项,分别为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和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二、推荐条件

(一)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

推荐自然资源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规定的奖励范围,在自然资源领域取得重大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

1.推荐成果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被推荐成果的完成人。

3.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4.推荐成果应在奖励申报之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5.成果完成人中,除科研院所外,其他单位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但在厅局级领导岗位的人员,排名不得在前3名。

6.为支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针对具有显著地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取得重大理论、认识创新和找矿技术进步的国内找矿勘查成果设立了“找矿奖”。申报“找矿奖”的,请在奖励申报系统内选择“中国地质学会”后,在“是否申报找矿奖”下拉框中选择“是”。

7.为支持自然资源标准和科普工作,鼓励标准类和科普类成果申报。

8.不接受涉密成果申报。

(二)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

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授予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代表性成果的4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自然资源青年科技奖需填报1项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的要求同科技进步奖。

三、推荐方式

海南大学不是该奖项的推荐单位,有意申报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的老师请参考以下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太平洋学会、中国测绘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所属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等)、省级学会;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部与教育部、地方政府等共建高校。

(二)院士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范围内推荐1项成果或1位科技工作者。

四、时间要求

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24年4月28日,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及材料受理

1.中国土地学会

010-83064669 clssjlps@126.com

2.中国地质学会

代国标/张学君010-68999129 jiangli@geosociety.org.cn

3.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张家义010-61592825 xh2825@163.com

4.中国海洋学会

010-63284526 471613353@qq.com

5.中国太平洋学会

刘新平010-68511730 tpyxh@Vip.163.com

6.中国测绘学会

马志勇010-63880455 18477043@qq.com

7.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刘丽娜010-64861455 csnr@igsnrr.ac.cn

)技术支持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张丹凤/米 捷 010-63882166/63882111

校内联系人

科学技术发展院

陈老师/焦老师0898-66165910/0898-66190627/17789726675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院士推荐申请表

3.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4.青年科技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5.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章程(暂行)》和调整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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